韩国住房转让所得税:一户一宅免税条件与12亿以上高价住宅计算方法
一户一宅免税的2年持有·居住条件、转让价超过12亿部分的征税方式、最高80%长期持有特别扣除、6~45%税率与短期转让60%·70%,附实际计算示例。
本文以2026年10月为准。转让所得税的结果会因家庭构成、取得时间、是否持有其他住房而有很大差异,法律也经常修改。本文仅为一般性说明,出售前请务必通过 Hometax(韩国国税厅网站)或税务专家确认。
转让所得税针对什么征收
在韩国卖房所得的利润,即转让差额,需缴纳国税转让所得税(양도소득세)。计算顺序如下:
- 转让差额 = 转让价 − 取得价 − 必要经费
- 若为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高价住宅,仅超过12亿的比例部分征税
- 减去长期持有特别扣除
- 减去基本扣除250万韩元 → 税基
- 税基 × 税率 − 累进扣除额 = 转让所得税
- 另加地方所得税10%
必要经费包括已缴取得税、中介费、法务士费用,以及阳台扩建、更换窗框等资本性支出。贴壁纸、换地板、修锅炉这类恢复原状的费用通常不被认可,请把施工合同和转账记录一直保存到卖房那天。
一户一宅免税条件
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,转让价12亿韩元以内免征转让所得税:
- 转让日当天一户家庭在韩国只有1套住房
- 从取得日到转让日持有满2年
- 取得时若位于调整对象地区(政府为抑制过热市场而指定的区域),持有期间还须居住满2年
- 实际转让价不超过12亿韩元
“一户”以户籍登记为准,配偶即使分开住也视为同一户。持有期间以尾款支付日计算,差一天不满2年就可能无法免税,反而适用下面的短期转让税率,因此卖房尾款日期要慎重决定。
因搬家先买新房而形成的暂时性两套房,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卖掉原住房,原住房仍可按一套房免税。还有原住房持有满一定时间后才能买新房等细节,请在签约前确认。
超过12亿的高价住宅只对超出部分征税
符合免税条件但转让价超过12亿时,不是对全部差额征税,而是只对超出比例征税:
应税差额 = 转让差额 × (转让价 − 12亿)÷ 转让价
例如以16亿出售,只有(16 − 12)÷ 16 = 25%的差额需要交税。
长期持有特别扣除:居住时间是关键
持有3年以上的住房,可从应税差额中扣除一定比例。
| 情形 | 扣除率 | 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(多套房等) | 每持有1年2% | 30%(15年) |
| 一户一宅且居住2年以上 | 持有每年4% + 居住每年4% | 80%(各10年) |
即使是一户一宅,居住不满2年也只能适用一般扣除率(每年2%)。同样持有10年,居住10年可扣80%,居住2年为48%(40%+8%),从未居住则只有20%。
税率区间与短期转让税率
持有2年以上的住房适用与综合所得税相同的累进税率:
| 税基 | 税率 | 累进扣除额 |
|---|---|---|
| 1,400万韩元以下 | 6% | 0 |
| 5,000万韩元以下 | 15% | 126万 |
| 8,800万韩元以下 | 24% | 576万 |
| 1.5亿韩元以下 | 35% | 1,544万 |
| 3亿韩元以下 | 38% | 1,994万 |
| 5亿韩元以下 | 40% | 2,594万 |
| 10亿韩元以下 | 42% | 3,594万 |
| 超过10亿韩元 | 45% | 6,594万 |
持有时间短则税率大幅提高:住房不满1年为70%,1年以上不满2年为60%。
调整对象地区的多套房持有人还可能被加征20个百分点(2套)或30个百分点(3套以上),且原则上不能享受长期持有特别扣除。这一加征多次在暂缓与恢复之间切换,请以转让日为准确认是否实施。
计算示例:持有10年后以16亿出售
假设一户一宅家庭在非调整地区以8亿买入公寓,持有10年后以16亿卖出,必要经费3,000万。转让差额为7.7亿,适用超出12亿的25%比例后,应税差额为1.925亿。
| 项目 | 居住10年 | 居住2年 | 未居住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扣除率 | 80% | 48% | 20% |
| 长期持有扣除额 | 1.54亿 | 9,240万 | 3,850万 |
| 税基 | 3,600万 | 9,760万 | 1.515亿 |
| 转让所得税 | 414万 | 1,872万 | 3,763万 |
| 含地方所得税合计 | 455.4万韩元 | 2,059.2万韩元 | 4,139.3万韩元 |
同一套房、同样的利润,仅因居住时间不同,税额相差约9倍。
其他情形按同样方法计算:
- 7亿买入、3年后以11亿卖出的一户一宅:不超过12亿,全额免税
- 4亿买入、持有5年后以6亿卖出的两套房持有人(不加征):扣除10%后税基1.775亿,合计5,226.1万韩元
- 4亿买入、1年半后以6亿卖出的唯一住房:不满2年不能免税,按60%税率合计1亿3,035万韩元
您可以把自己的数字输入转让所得税计算器立即查看。
申报流程与所需材料
须在转让日(尾款日)所在月份的月末起2个月内进行预定申报并缴纳。12亿以下完全免税的情况无需申报,但超过12亿的高价住宅即使符合免税条件,也要就超出部分申报。
- 出售合同及当初的购买合同
- 取得税缴税凭证、中介费和法务士费用收据
- 资本性支出证明(施工合同、税务发票、转账记录)
- 能确认居住期间的居民登记抄本
可在 Hometax 申报,法律原文可在国家法令信息中心查阅。定价前可先通过本站实际成交价查询了解行情。
常见错误清单
- 把签约日误当作尾款日,持有期差一两天不满2年
- 漏算配偶名下住房或住宅用写字楼,误判为一套房
- 丢掉装修收据,无法认定必要经费
- 在调整对象地区取得却没有确认居住条件
- 资金计划中漏掉10%的地方所得税
买房时缴纳的税请看取得税计算指南,持有期间的税请看财产税与综合房地产税指南。金额较大的出售,建议通过税务师对接或专家查询事先审核。
常见问题
Q. 一户一宅就一定不用交转让所得税吗?
只有持有满2年(调整对象地区取得的还须居住满2年)且转让价不超过12亿韩元时才免税。超过12亿时按超出比例征税。
Q. 怎样才能拿到80%的长期持有特别扣除?
须作为一户一宅持有10年以上并居住10年以上。持有和居住各按每年4%累积,各自最高40%,合计80%。
Q. 转让所得税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?
尾款日所在月份的月末起2个月内须预定申报并缴纳。一年内出售多处房产时,次年5月可能还需确定申报。
相关工具
本文为一般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。制度可能变化,签约或申请前请向官方机构或专业人士确认。